城市轨道车辆工程师招生简章
添加时间:2009-4-7浏览次数:[7202] [ 字体:大中小]
职业定义:培养掌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结构、原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检修、维护(或驾驶)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检修、维护(或驾驶)技能。
职业概况:城市轨道交通概论、工程力学、工程制图、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结构与原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电传动、车辆制动、城市轨道车辆检测技术、车辆维修与工艺、电工实验、金工实习、车辆检修(或驾驶)等。可设置的专业方向: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检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驾驶。就业领域,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检修、维护(或驾驶)部门。
职业资格: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城市轨道车辆工程师、城市轨道车辆工程师、高级城市轨道车辆工程师。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助理城市轨道车辆工程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城市轨道车辆工程师:
1、已通过助理城市轨道车辆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城市轨道车辆工程师:
1、已通过城市轨道车辆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发证机构:
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加盖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JYPC)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权威证书,全国通用。政府认可,企业欢迎。网上查询,就业首选。
考试时间:
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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