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工程师招生简章
添加时间:2009-5-18浏览次数:[8835] [ 字体:大中小]
职业定义:培养掌握船舶驾驶和运输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符合国际或国家颁布的相关职业标准,能从事海洋船舶驾驶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船舶驾驶与管理技能。
职业概况:航海学、船舶值班与避碰、船舶操纵、航海仪器、航海气象与海洋学、船舶管理、船舶结构与设备、水上货物运输、业务与海商法、船艺训练、积载训练、航线设计、GMDSS训练、救生、消防、急救、安全实训、水手实习等。就业领域是:航运及企业船舶驾驶等工作。
职业资格: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船舶工程师、船舶工程师、高级船舶工程师。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助理船舶工程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船舶工程师:
1、已通过船舶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船舶工程师:
1、已通过船舶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发证机构:
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加盖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JYPC)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权威证书,全国通用。政府认可,企业欢迎。网上查询,就业首选。
考试时间:
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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