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服务师招生简章
添加时间:2010-2-22浏览次数:[7664] [ 字体:大中小]
职业定义:培养掌握必要的航海服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英语应用能力,能从事航海运输服务及航海延伸服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航海运输服务及航海延伸服务行业管理与服务技能。
职业概况:其核心课程包括,航海气象与海洋学、航海仪器、船舶管理、公共关系、社交礼仪、服务心理学、海运业务与海商法、航海英语、急救培训、宾馆服务管理、旅游概论、文秘与档案、专业认识实训、毕业实习等。就业领域:航海运输企业及航海延伸服务企业管理与服务部门。
职业资格: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航海服务师、航海服务师、高级航海服务师。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助理航海服务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航海服务师:
1、已通过助理航海服务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航海服务师:
1、已通过航海服务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发证机构:
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加盖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JYPC)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权威证书,全国通用。政府认可,企业欢迎。网上查询,就业首选。
考试时间:
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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