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工程师招生简章
添加时间:2009-4-7浏览次数:[3508] [ 字体:大中小]
职业定义:培养掌握民航通用航空飞机驾驶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符合国际民航培训标准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达到中国民航商用驾驶员执照的知识和技能标准。
职业概况:飞行原理、航空气象、空中领航、飞机系统、航空动力装置、无线电通讯、航空电气及仪表、空中交通管制概论、仪表飞行程序、无线电通话、机型理论、军事训练、商用飞行员飞行训练、毕业综合实训等。就业领域,是:工业、农业和其他行业的通用航空驾驶工作。
职业资格: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飞行工程师、飞行工程师、高级飞行工程师。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助理飞行工程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飞行工程师:
1、已通过助理飞行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飞行工程师:
1、已通过飞行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发证机构:
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加盖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JYPC)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权威证书,全国通用。政府认可,企业欢迎。网上查询,就业首选。
考试时间:
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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