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务管理师招生简章
添加时间:2009-5-19浏览次数:[14126] [ 字体:大中小]
职业定义: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能在文、教、卫、环保、社会保险等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现代服务管理、公共事务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能力。
职业概况:报考公共事务管理师系列,最对口的专业是公共事务管理。其核心课程,包括管理学原理、政治学原理、社会学原理、法学基础、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原理与应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社会学基础、保险学基础、卫生管理、教育学、公共关系、管理文秘、课程实习、计算机应用实践、社会调查等课程。就业领域,是文、教、卫、环保、社会保险等各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部门。
职业资格: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公共事务管理师、公共事务管理师、高级公共事务管理师。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助理公共事务管理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公共事务管理师:
1、已通过助理公共事务管理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公共事务管理师:
1、已通过公共事务管理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发证机构:
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加盖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JYPC)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权威证书,全国通用。政府认可,企业欢迎。网上查询,就业首选。
考试时间:
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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