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卫师招生简章
添加时间:2009-4-1浏览次数:[7596] [ 字体:大中小]
职业定义: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警卫业务、组织指挥、部队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从事警卫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具有部队管理与警卫值勤的能力。
职业概况:报考警卫系列,最对口的专业是警卫师,其核心课程包括防爆技术、治安管理学、警卫指挥学、警卫战术学、警卫通信技术、警卫外交礼仪等课程。就业领域,是:公安机关、警卫部队,从事警卫工作。
职业资格: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警卫师、警卫师、高级警卫师。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助理警卫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警卫师:
1、已通过助理警卫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警卫师:
1、已通过警卫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发证机构:
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加盖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JYPC)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权威证书,全国通用。政府认可,企业欢迎。网上查询,就业首选。
考试时间:
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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