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指导师招生简章
添加时间:2009-5-18浏览次数:[7074] [ 字体:大中小]
职业定义:具有特殊教育、特殊儿童心理教育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知识,掌握相应的教育技能、方法的教师和高级管理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了解教育的基本理论与方针政策,具有特殊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相应的教育技能与方法和组织教学活动的能力。
职业概况:报考特殊教育指导师系列,最对口的专业是特殊教育。其核心课程,包括特殊教育导论、教育心理学、盲童心理与教育、聋童心理与教育、弱智儿童心理与教育、残疾儿童生理与病理、残疾儿童康复、现代教育技术、特殊教育技术等。就业领域是:学校、特殊教育机构及社会福利部门。
职业资格: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特殊教育指导师、特殊教育指导师、高级特殊教育指导师。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助理特殊教育指导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特殊教育指导师:
1、已通过助理特殊教育指导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特殊教育指导师:
1、已通过特殊教育指导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发证机构:
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加盖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JYPC)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权威证书,全国通用。政府认可,企业欢迎。网上查询,就业首选。
考试时间:
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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