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定义:
国际货运代理师(IntemationaI Federation)是指在贸易交往中接受货主委托,组织、实施和协调公路、铁路、海路、航空等运输过程,办理有关货物报关、交接、仓储、调拨、检验、包装、转运、定车皮、租船、定舱等业务的综合性国际人才。
职业概况:
我国成功地加入“WTO”以后,极大限度地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从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2004年我国进出口贸易额从206亿美圆发展到10000亿美圆,增长了将近50倍,同时我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亦由第32位跃居到第3位,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贸易大国,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
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国(或地区)之间商品交换,其中既包括货物交换,也包括服务交换,也称世界贸易(World Trade)。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是指一国或一个地区同别国或地区所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这里所说的商品也包括货物和服务。有时,在一些岛国或地区也称海外贸易(Oversea Trade),如英国、日本和中国的台湾省。
国际贸易是从整个世界的角度来考察各国或地区之间的贸易活动,而对外贸易是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角度出发去考察它与别国或地区之间的贸易活动。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均包括货物和服务贸易。由于历史的原因,以前、甚至目前仍有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对外贸易统计不含服务。
深圳现有各类货运代理企业1000多家,从业人员十几万人,仅有极少数人取得货代员资格证书,持证比率不到2%。随着专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增多,几个公司争抢一个拥有国际货运代理证书的人的情况将频频出现,持证国际货代专业人员的薪酬也将持续走高。
培训对象:
各类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国际货运公司、贸易公司、航空货运或货代公司、集装箱港口码头公司、国际船运或船代公司、国际快递公司、报关报检公司,其它物流公司和进出口企业的业务骨干和中高级人才,大中专院校相关专业学生。
职业等级: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国际货运代理师、国际货运代理师、高级国际货运代理师。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助理国际货运代理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国际货运代理师:
1、已通过助理国际货运代理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国际货运代理师:
1、已通过国际货运代理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发证机构:
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加盖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JYPC)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权威证书,全国通用。政府认可,企业欢迎。网上查询,就业首选。
考试时间:
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