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深圳市委市政府大胆突破体制障碍和传统人才观念的束缚,近日在全国首次出台专门政策文件,明确规定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享受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待遇,以实际举措解决高技能人才成长过程中最实际的待遇问题。
据悉,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文件《关于深圳市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大专待遇问题的通知》,就深圳市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享受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待遇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一是在本市公务员、职员和雇员招考中,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相关职位时,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二是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市、区属国有企业组织的各类考试中,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报考时,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国家和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考试,对学历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是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市、区属国有企业在聘(任)用人员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聘(任)用后,其工资待遇、职位晋升、考核定级及其他各项待遇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记者从深圳技师学院(深圳高级技工学校)了解到,长期以来,由于体制和观念等原因,该院毕业生存在用人单位不按照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的现象,毕业生不能报考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和职(雇)员,企事业单位在招聘录用、工资待遇、职位晋升、考核定级时不按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成为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反映的热点问题,严重制约了深圳市技工教育的发展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该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去年深圳市“两会”期间,深圳技师学院(深圳高级技工学校)黎德良院长(校长)在市政协专题议政会上就此问题做了专题发言,引起了与会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对此提出议案和提案。